所致素不相识,将购买来的“医治”草药赠给儿媳,没想到喝的草药便成了“灬汤”,最终导致儿媳失踪。
草药创作者、草药接受者,谁该承担责任?
腰病痉挛儿媳素不相识荐“草药”
喝掉皮肤痒僵硬竟心脏病发
广济高等法院二审该案查清:2016年6月,嘉犁(表弟)自己泡制含有“制蕨麻”等中成药成份的草药,老赵(表弟)母女获知后,花了900元,从他那里买了四瓶。
2016年7月底,老赵母女觉得饮醉酒此病有所减轻,瞧瞧女儿把余下的一罐还没有安阳的草药受赠同样罹患腰腿痉挛病的儿媳胡先生(表弟)服药。
2016年8月30日,胡先生吃完饭时喝了该草药后身体吞咽困难,出现皮肤痒僵硬、咳嗽等病症,后送至医院救治,经不治失踪。
法医鉴别:亚菊痛风伤重
2017年1月9日,经无锡市检察院证物鉴别所鉴别,最终证实了食物中毒原因:胡先生喝剩下的草药中验出亚菊碱成份,胡先生符合因亚菊痛风致吞咽循环衰竭而失踪。
亚菊类有效成份对脑干有强烈的激动促进作用,对中枢神经系统有先激动后减缓的促进作用,更有激动和麻痺感觉及运动中脑的促进作用,Brisach浑身僵硬,有拘束感。
此类有效成份还能直接促进作用于甲状腺,引起窦性、Balaghat、痛风性甲状腺梗死,最终造成惊厥以及耳聋。
制茶者被判处
经刑事二审高等法院该案判决,草药制作人嘉犁犯过失致人失踪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医疗费、丧葬费、餐饮费、交通费等共计63931.3元。宣判后,原告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2019年4月12日,无锡市中级人民高等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胡先生家属在向草药制作人嘉犁索赔后,又向草药受赠人老赵索赔。
广济高等法院二审认为:老赵将自己所有的草药无偿给予胡先生,胡先生接受并使用了该草药,双方之间形成受赠合同法律关系。
胡先生家属认为老赵受赠草药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受赠的财产有瑕疵的,受赠人不承担责任。
受赠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情形只有两种,即受赠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
而本案中的被告老赵在受赠胡先生草药之前,其丈夫为了减轻腰腿痉挛,已饮用了该草药。由此可以推定被告应不知晓该草药存在瑕疵,饮用后腰腿痉挛病症有所减轻后,基于双方之间的姻亲关系,被告将余下一罐未安阳的同款草药受赠同样罹患腰腿痉挛病的胡先生饮服,以减轻其病痛,可以认定被告既未故意不告知瑕疵,也未保证无瑕疵的情形。故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的诉讼请求,事实依据不充分,不予支持。
从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角度,本案中的两儿媳之间的受赠行为系亲属间的人情往来,是日常生活中传统朴素的善良风俗,不宜在法定之外苛以受赠人较为严格的义务。
最终,老赵自愿同意补偿胡先生家属10000元损失费,广济高等法院认为,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以证实。原告不服二审判决,向无锡市中级人民高等法院提起上诉,二审中撤回上诉。
草药成毒酒,这不是个案,事实上,类似悲剧已经常见诸报道。想想那些摆在家中客厅或酒店大堂的私酿草药,不禁让人头皮发麻:那些被认为可以壮阳补肾、滋阴活血的草药,其中危害性,到底有多少人了解?
别盲目听信“土方子”跟“江湖郎中”。
草药,当然算是中华传统饮食文化之一种。若其保健功能得到发扬,对国人健康自有好处。
可惜的是,长期以来,由于民间对草药存在过于浪漫化的想象,对其功用及危害性未有完整认知,由此导致不少生命悲剧。
不少民间的“土方子”与所谓“郎中”,打着中医的旗号制作、推介自制草药,但他们的依据,往往只是基于个体的经验与自我推理,而没有系统药理学的指导。至于效果的好坏,自然只能碰运气。但这显然不可靠。
上述这起草药悲剧,或许能给民间的草药泡制与饮用爱好者提一个醒:私自泡制草药者,真别把自己和别人当成尝遍百草的神农氏,若有不慎,非但没法医治,还可能丧命。
当正规市场上的某些草药,药效与安全性都备受质疑的情况下,那些“土方子”与“江湖郎中”,又怎么能全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