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早知道越好(收购野生动物制品)非法收购野生动物制品,海南一妇女非法收购24只野生动物泡药酒售卖被判10个月,

来源:网络日期:2023-09-10 00:01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翟小功 通讯员 罗凤灵

海口省海口市一55岁女子盆某为了营利,全面收购兔子等24只野生制做草药,并在横县菜场贩售。日前,海口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违法转卖稀有、濒临绝种野生纺织品罪,一审判处盆某徒刑10个月,并有期徒刑2000元。盆某表示申联彬,不上诉。

盆某从2004年开始全面收购野生制做草药,其陆续违法全面收购了兔子1只、毛鸡6只、蛇11条、龟2只、鳖2只和海蛇2只等野生,并将全面收购来的野生装到玻璃瓶里采用醋煮沸制做草药,之后将制做的草药不予产品销售。2019年6月19日,公安干警将盆某查问侦讯,并将其存放在横县出租房内的24只野生紫菊、50斤草药、玻璃瓶及宣传品进行扣留。

经鉴定,兔子为黑熊属亚种,毛鸡为鸦鹃属亚种,均属于北欧国家二级珍稀稀有、濒临绝种野生;角花、定海蟒蛇,均被列为《北欧国家为保护的重要生态、科学、社会商业价值的水生野生红皮书》(简称“三有鸟类”);龟、鳖、海蛇为保护级别不确定。经评估,涉案鸟类商业价值共计3.7万元。

海口胡斌经审理认为,盆某以违法营利为目地,违法全面收购兔子、毛鸡、蛇、龟、鳖和海蛇等野生24只,并将全面收购来的野生装到玻璃瓶里采用醋煮沸制做草药不予产品销售,其犯罪行为已构成违法转卖稀有、濒临绝种野生纺织品罪。鉴于盆某侦讯后能如实供认自己的罪行,系自白,依法可以无期徒刑行政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为保护野生迫在眉睫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首款规定,违法捕猎、枪杀北欧国家珍稀的稀有、濒临绝种野生的,或是违法全面收购、运输、转卖北欧国家珍稀的稀有、濒临绝种野生及其纺织品的,处三年下列徒刑或是徒刑,并有期徒刑;违反者的,处三年以内二十年下列徒刑,并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十年以内徒刑,并有期徒刑或是没收财产。

据海口胡斌环资庭书记员羊茂明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发布了《关于明文禁止违法野生买卖、解任滥食野生恶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明文禁止违法野生买卖。没有买卖就没有枪杀,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再次提醒我们,为保护野生保护环境,希望全社会自觉抵制购买、消费野生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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